这人即使在人群中还是能让人一眼就看见的,因为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剑。就好像古代侠客一样。
这让很多行人有些惊讶,以为是演戏的,或者是赶潮流的人,毕竟,这个年代什么人都有,穿奥特曼衣服上街的人也有。
粗布衫人转身过来,猴子有些吓一跳:“这人好丑,我以为我够丑了。”
这个粗布衫人,右边脸上有巴掌大的红色胎记,只要人看上去就不会再想看第二眼,令人害怕。
左边脸倒是正常的,可也比正常人很多,木炭似的。
这个人回过头,看了一眼那些警察,什么都没有说。
“前面的人,马上举手,把你手里的剑丢下,举手偷袭,不然我们开枪了。”警察叫道,真的是拿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