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李甫臣的种种劣迹,可有证据”
叶云扬语气淡然道:“当然有”
“从实说来”
“遵命”
叶云扬上前一步,说:“刚才我指责李甫臣四大罪状,分别是结党营私、徇私舞弊、草菅人命和发国难财。”
首先是结党营私,李甫臣把持朝政多年,培植了无数的党羽。这些人或在他的身边摇旗呐喊充当狗腿子,或在地方上担任行政长官,他们只奉行李甫臣的政令,对朝廷和皇帝的命令,如果对自己有利,他们会执行,如果对自己不利,他们会用各种手段进行规避、推诿和拒不执行。
这一点是不需要证据的,皇帝之所以忌惮李甫臣,不得不重新将其启用,就是因为这一点,只有李甫臣出面,那些官员才会规规矩矩的做事。
徇私舞弊也不用多说,凡是李党的人,犯了事肯定会有人帮忙摆平,凡是跟他们对着干的人,他们会用各种方法进行栽赃陷害,直至对方倒台。
草菅人命一说,主要指的的是李甫臣对南蛮的态度,将军殷隼多次上书要求迁蛮入汉,但李甫臣对此事隐瞒不报,还下令撤回南蛮守军,让蛮人自生自灭。
从表面上看,他这是不把蛮人当做大汉子民,看的更深远一些,这是故意逼反蛮人,否定之前的南蛮大捷。
发国难财就更不用多说,此时此刻的帝都之中,所有的生活物资全部由李党的人把持,低价进高价出,赚的盆满钵满。
对于叶云扬的这些举证,李党的人当然不肯承认,以章子平为首,纷纷要求叶云扬拿出铁证,否则的话决不罢休。
事情难道这样的地步,双方
第四百八十二章 严办李党(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