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个,他一手拿一个才肯离开冰激凌店。
我不知道的是,我哥第一次吃冰激凌这种东西的时候,就是在澳门。当时琴琴给他买了两个,他一手一个吃着冰激凌,两人漫步在海滨小路上。吃完之后他感觉肚子不舒服,就想在路边坐会,然后才有了后来发生的事情。
在商场里买了好多给我哥带回去的东西,我才带着我哥回家。我刚到家门口就感觉有些奇怪,因为门大开着,里面传出说话的声音。我走过去一看。整个人都吓傻了,只见此刻我家里正坐着两个警察。
我还没反应过来,我哥就冲到门口,站在那里傻傻的冲警察笑。两个警察互视一眼,站起来走到我哥身前,拿出手铐就给他铐上。我看了看警察身后的李天慧,她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发生些什么。我只能叹口气,灰溜溜的跟着警察一起赶到警局。
到警局了解一下后才明白,原来布告刚发出后,警方就收到线索。而且线索很明确,杀人凶手就是一个身高一米九的男人,甚至还有照片。有了这些东西对警方来说想锁定杀人凶手太容易不过,再加上我哥前段时间还在医院住过两天。所以收到线索不到三个小时,警察就上门将我哥带走。
我在警局里跟警察说我哥有精神病,而且是个弱智患者,他没有自主行事能力的。警察看着我直笑。对我说线索上说当时在场的有四个人,你当时恐怕也在场吧。我声音一滞,不知道该怎么说,结果警察将我也带到审讯室里做了份笔录。做笔录的时候我什么也不说,不管警察问我什么我都说不知道。我认准他们只收到这一个线索,没有其他强有力线索知道当时的细节,所以我坚决不说。
而且
第五十八章:萝卜行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