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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盗门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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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鱼鳞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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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已经逐渐愈合了,但还是留下了无数的疤痕,就像是被处以了凌迟之刑一般。

    姚文元刚才说过,大彪子的尸首被人发现后,已经残缺不全了,就好像受到了凌迟之刑一般。

    难道其他遇难的战友也像我们这样,受到了这样的折磨吗

    我们究竟犯了什么大错,以至于它们竟然要用这种方法来惩罚我们

    所谓凌迟,是古代时候,对犯人施行的极刑,最早出现在五代十国的时候,将犯人绑在木桩之上用刀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切下来,总共要切三百六十刀,据说甚至有人被切到三千三百刀以上,这对刽子手的要求就要极其严格了。

    在这里不得不吹嘘一句,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刽子手基本上全都是咱保定府鹞子山人士。话说回来,凡是捞偏门的,基本上都与鹞子山脱不开关系。

    或许有人说了,一个只会杀人的屠户有什么好吹嘘的

    在这里我要明确的告诉你,真正的刽子手不会将凌迟当成刑罚,而是当成一门悉心雕琢的艺术。

    凌迟是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的,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宋史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久,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三百五十七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

第40章 鱼鳞剐!(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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