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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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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的人才有的。

    其实,我最大的野心,也就是能一口气吃完十斤的。

    而另一个不可告人的野心,就是成为李徘古的女人。

    我有点雏鸟情结,碧姨和李徘古就像是我破壳出来看见的第一对男女。

    碧姨是第一个对我好的女人,所以我发誓,会永远保护她,爱戴她。

    而李徘古是第一个对我好的男人,所以我发誓,要爱他,诱惑他,吃下他。

    但这个野心似乎比一口气吃完十斤还要难以达成。

    李徘古对我很好,但同时,他对其余的女人也好。

    从他十七岁起,我便时常看见他带着女人到他的房间里去。

    即使当时只有十岁的我也不相信他们只是盖着棉被聊天这么简单。

    每个他带女人回来的夜里,我都会拿着一盘蹲在李徘古的房间门外,边听着里面那的嗯嗯啊啊,边大口大口地咬着,并想象着自己正在吃的,就是李徘古。

    当我第二十五次这么做时,李徘古打开了门。

    当时的他上身赤~裸,肌结实得恰到好处,多一份则壮得不符合他的气质,少一分则显得略过单薄。

    他的腰间,围着一条白色浴巾,长至膝盖,露出了那双笔直的年轻的长腿。

    据刚才里面的动静,我觉得有很大的可能,这条浴巾下什么也没有。

    碧姨教过我,凡事要有探究神,所以,我干脆将整个身子趴在地上,翘着屁股明窥李徘古浴巾包裹下的重要部位。

    后来回想起来,我才惊觉,那时的我,已经由外表肮脏内心纯洁开始向外表肮脏内心也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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