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目的,是为了不惹李李吉生气因为愧疚。
但李李吉并没有接受我的好意,他的手,越握越紧,我的手腕,像是被一块烧红的烙铁给烫着:“何不欢,刚才在我房间中,你对我做的一切事,都只是练习是吗只是为了勾引徘古而做的练习是吗”
最了解你的人,便是你的敌人。
我佩服说这句话的人。
既然已经瞒不住,我只能承认:“是的。”
接下来的几秒钟,发生了很多事情。
比如,李李吉的额头冒出了闪电形状的青筋。
比如,他的手,像是一把大刀般向着我的头挥来。
比如,我承受了这一力量大得足以扇出我脑浆的一巴掌。
比如,我稀里哗啦叮叮咚咚地从楼梯处滚了下去。
后来,碧姨问我为什么不躲开这一巴掌,毕竟,凭我当时的身手,这件事是轻而易举的。
我语气平淡,但气势却豪气万千地回答道:“是我欠他的,我该还。”
然而事实却是,那时,尽管我的中枢神经不断地在发出指令,但那酸麻得快失去知觉的双脚还是一动不动地在回味着李徘古臀部光滑肌肤弹肌的滋味。
牡丹花下死,是一件风流雅致足以流传千古的事。
但为那暗藏着小雏菊的屁股瓣死,我认为不值得为了激素催熟的黄瓜还差不多。
所以我没有死,但我的右小腿,骨折了,最重要的是,我的头部遭到了严重的撞击,昏迷了五天。
五天之后,我醒来,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两样东西。
一是厚厚的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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