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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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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口站着,手中提着一双小山羊皮黑色高跟鞋,仿牛角的鞋跟,镶着璀璨碎钻的鞋带,异域风情十足,更显华丽与吸引。

    我识相地坐在椅子上,而他则单膝下跪,如王子般的经典姿势,如对待珍贵玉石般,捧起我的脚,用绅士温柔的动作,为我将鞋套上。

    这个场景太唯美,实在超出我的负荷能力。

    我颤抖着唇,扑闪着睫毛,抽~搐着脚丫丫,一颗心,已经不知跳入了哪一血管去了。

    将一切弄好之后,再虔诚地低头,在我的足背上一吻。

    末了,他抬起脸来,微笑,顿时满室生辉。

    我倒吸一口冷气,沉默三秒,接着说了有生以来最严肃的一句话:“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请不要用这张嘴来吻我。”

    李徘古:“”

    虽然李徘古的吻就像是一般对我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但一想到他用那吻过我臭脚丫丫的唇瓣来接触我的唇瓣,我再爱他如命,也无法接受。

    我何不欢馋是馋,但内心却是十分有原则的,再喷香再油亮再鲜美多汁的,要是被我的臭脚丫丫给踩了一脚,也是不能吃的。

    大好的唯美剧情就这么被我的一句话给破坏。

    可我说的是实话。

    这星期要是再和李徘古接吻,那我就算闭着眼,也还是感觉李徘古的脸变成了巨型脚掌,

    还是那散发着微微异味,旁边有苍蝇嗡嗡嗡嗡乱绕的巨型脚掌。

    不过,接吻不行,其余动作还是可以的。

    我的意思是,更深入,更具体,更恬不知耻的动作。

    时间已经不早,待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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