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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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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修身,大腿处多这么块东西,本就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有枪,我是危险人物。

    这又不是拍武侠剧,所有的人都要脑残地在偷袭前喊一句抓龙爪手来了,看招。

    要不,放在罩里

    亲身试验了下,发现更不行看上去像是隆隆出个多边形,太损面子。

    正在忧愁呢,李徘古出声:“放在大腿内侧好了。”

    我犹豫:“不好吧。”

    李徘古温声道:“可以的。”

    我仍旧犹豫:“不太安全吧。”

    李徘古确定:“很安全。”

    爱情是盲目的,既然李徘古都这么说了,我只能照做。

    于是,我屏气敛息,将皮套转到大腿内侧,并将枪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再缓缓放下裙子,僵硬地坐着。

    “不欢。”李徘古叫我。

    “什么”我连头也不敢再转动。

    “皮套的方向反了,”李徘古隐约之间,似乎吸了口冷气:“枪口应该是向下,而不是对准自己的那里。”

    我这才如释重负,重新将皮套接下,绑好,将枪口向下放好,接着长吐口气:“我就说,这要是一个磨枪走火,那我的第一次就完了。”

    李徘古:“”

    “虽然贞观念不太强,但毕竟不能便宜了一颗子弹是不。”

    李徘古:“”

    “虽然它的坚硬度是要比你们强很多。”

    李徘古:“”

    第一点不欢其人二十三

    在李徘古的西装外套搭在我大腿上半个小时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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