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决定将吃母亲牌牛的计划押后一天。
中午的菜全是素的,我嘴里都快淡出鸟来。
又挨了三个小时,实在是熬不住了 我何不欢从四岁后就再没经历过连续五个小时不吃的悲惨遭遇。
所以,我趁着那群刀削面不注意时,偷偷地潜入了厨房。
打开那巨大的冰箱,里面装满了食物,包括很多很多的。
看着那些鲜,我悲痛欲绝。
我何不欢虽然爱吃,但做的手艺却能够让它妈妈在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
可实在是馋得厉害,在对狂热的热爱情绪驱动下,我也只能学着那些外国友人们茹毛饮血。
于是,我撕开包装袋,将生抹上盐和味,皱紧眉头,准备就这么咬下去。
可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轻笑。
并没有带着讥诮和挪揄的笑声。
转头,我看清了发声的男人。
怎么形容呢,用现下比较时髦的话讲,那这人就是文艺范,治愈系。
他穿着布裤,纯棉长t,简单随意,衣服的布料和他很配,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
眼睛内双,高挺鼻梁,黑发有着天然轻微的卷曲。
其实并不瘦弱,可也许是因为高,他总给人以温柔纤细的感觉。
我回过头去的时候,他正在笑,我就这么被他的笑容怔住。
不是惊艳,而是因为,他的笑有种魔力,一看见,人的心就像是在小温泉水中浸泡着一般,暖暖的,熨帖极了。
这个人和李绯古的感觉有些相似,但我却清楚,他们不一样。
第一点 不欢其人(二十七)(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