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欢调戏别人的,然而今天,我却反被调戏了。
不能吃亏。
他有烟杆,我有指甲。
于是,我将那漆光粉裸色的指甲伸出,勾起他那尖尖的下巴,斜睨着眼睛,下流而不风流地,如同那传说中整天无所事事,家有良田千亩的有钱地主家的千金小姐,在大街上肆意地毫无王法地调戏着这个不太良家的美男。
话说,他的下巴是真的尖,估计洪家从来不用买锤子,要钉个钉子或者砸个核桃什么的,直接将他那下巴拿来一用,安全环保又是智能化。
难怪这么有钱,原来都是从小处节约着手的。
跟他的下巴一比,我顿时觉得自己的黄金镶钻板砖不那么牛逼了。
你想啊,这要是在打架的时候,他本不用携 带 武 器,直接用下巴往别人脑袋上一磕,那还不磕个头破血流,脑花四溢呢。
我这边反调戏得正欢,却忘记了一件事。
洪少柔是个商人,如果说十商九奸,他就是那九个中最奸的一个。
他不肯吃亏。
既然在下巴上没占到便宜,那就再别的部位占。
于是乎,他的烟杆,从我的下巴缓慢地移动到口处,在那丝质睡衣边缘的雪脯上游移。
动作,染着缠绵与玩味。
要到这时,我才忽然发现自己有当奸 商的本事。
别人拿了我一尺,我就要拿他的一丈。
我的意思是,他用烟杆动了我部的不太重要位置,那就要动他部的重要位置。
手随心动,我当即伸出长长的指甲,像是那视力扛扛的雄鹰,俯冲
第一点 不欢其人(二十八)(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