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只脚。
我那勤劳的双手,俺对不起你们每日无怨无悔的按摩。
我何不欢这对器,居然注定要在尚未见天日,尚未被众人目睹,尚未被良人一的时候就残缺。
这天之后,再没有人见过我何不欢的踪迹。
十年之后,江湖上多了一个总是穿钢制衣出场的蒙面女侠,据说,只要有人在她面前提起红豆两字,当场便会被削皮剁脚。
江湖人称,独孤衣
当然,这只是我的幻想。
事实上,那烟杆就是烟杆,并没有安装什么刀片,因此,我的红豆得以保存。
烟杆继续在我的shen体上称霸,散发着一种低调的嚣张,如同它的主人此刻对我说的话。
“一件珍品注定要归属于众多不同的人,但在它落在谁手上时,便要认清自己此刻的主人。可以嚣张,可以骄傲,但决不能做出对主人不利的事情。”
洪少柔的五官,都带着一种尖锐,细微的隐藏着的尖锐,那鼻子,那下巴,那眼睛,那眉毛,随便取下一样老都可以戳死人。
组合在一起,很和谐,属于帅哥的行列。
但却是一个太过明的帅哥。
“我不是东西。”我澄清。
在他露出不置可否的带着小小轻蔑的表情的同时,我伸出仍旧酸麻的手,揽住他的脖子。
他顺势将头低下,我得以在他的耳边,用碧姨独家传授的,撩人心弦的声音道:“我是只猫。”
我从他总是微眯的眼眸中看见了自己的那双猫眼。
无妆,眼尾也是自然带着一抹高挑的,深入鬓角的
第一点 不欢其人(二十八)(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