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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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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 不欢其人 (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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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我脸红了。

    当然,是替白展基脸红明明就是吃不下还要了一整份,切一半给我多好。

    吃完牛排,我肚子,向景流湃宣布:“我要回洪家,但不是今天。大约五分钟后我就会醉得不省人事,麻烦把我抬到某个安全的地方去休息一晚,不要被人占了便宜。”

    想了想,又觉得不该这么见外,便大方了一回:“当然要是你想占也行,不过务必把占了的地方用红笔做个记号。”方便我酒醒之后,将豆腐给吃回来嘛。

    闻言,景流湃脚僵硬了。

    我摇摇晃晃地翻出一致超级大碗和几瓶葡萄酒,咕噜咕噜将酒倒入碗中,再抬起,如梁山土匪一般,咕隆咕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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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入了喉咙,一滴没洒出。

    为什么要把梁山好汉叫做土匪同行相忌嘛。

    大家都是反社会的非法武装组织,凭什么他们就能叫好汉,我们就活该叫禁用词啊

    不过话说我这喉咙,可真是能曲能伸,有时会被芝麻大的东西给哽住,有时能顺流地吞下一大个蛋不眨眼。

    当喉咙真是可惜了,那要是做了某小受的后庭材料,能让各种攻类欲罢不能,绝对是凤霸天下的主啊。

    听见我的这番言论后,景流湃的手僵硬了。

    伸出舌头,将嘴边沾染的最后一滴醇厚酒给舔舐掉,吼一声“啊,我不省人事了”,接着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刚刚倒下还没三秒,我突然睁开眼睛,两眼如奥特曼的咸蛋眼一般发着光:“不行,释放内存先。”

    喝太多酒,没有忧患意识是会黄河决堤的。

第一点 不欢其人 (四十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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