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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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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 不欢其人 (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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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也是有轻松的好工作,但提供工作的男人们垂涎的目光告诉她,那需要用体来换。

    她不愿让自己的孩子看见这一切,所以拒绝。

    在那几年中,她洗过盘子,当过保姆,最困难的时候,甚至还捡过垃圾,可是再艰难,也都过来了。

    可是,在孩子4岁时,得了一场大病,需要一笔昂贵的医疗费。

    碧姨无路可走,只能回到以前的地方,找大哥借了钱。

    高利贷,意味着她今后的好几年,都要重新在欢场卖笑挣钱。

    再也没有办法了,是上帝遗弃了他们。

    孩子病好了,4岁的早熟的清澈如海的眼眸中,映着母亲清晨回家时脂残粉褪的那张脸。

    终于有一点,她亲眼看见隔壁住的几个大男孩在欺辱自己的儿子,边打边骂着难听的话。

    妓女,,下贱,贱种,小杂种。

    儿子还小,被打得跌倒在地,那双灰蓝色的眼,却始终坚硬。

    当晚,她做出了一个决定。

    她要送走儿子。

    跟着自己,会毁了他一辈子。

    隔日,她将他带到游乐场,痛痛快快地玩了一整天,儿子很开心,紧紧抱着她买的玩具小熊睡着了。

    然后,她抱着他,来到郊外的一所孤儿院中,将他放在了那里,没有多看一眼,疾步离开。

    因为她明白,如果回头,她会舍不得。

    每隔一段时间,她会托人去偷偷看他,知道他健康的消息,便会开心好久,又惆怅好久。

    可是没几个月,去看视的人却带了一个噩耗儿子因急病去世了。

第一点 不欢其人 (四十八)(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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