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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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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 不欢其人 (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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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所住的屋子位于半山腰,是景流湃一个远方叔叔送给他的礼物。

    不豪华,却是简朴干净,一眼望去,令人熨烫舒服,和他的气质很像。

    推开窗门,便可以望见漫山的绿意与芳华,甚至只要伸手,就可以摘取山野的汁甜美的果子。

    这里环境清雅,绿树葱郁,繁花遍开,空气清新,远离尘世,很适合度假。

    平时当景流湃想远离人群时,就会来这里居住。

    山下,是个小镇,每天他会开车去购物,而我则待在家里玩电动游戏。

    我很喜欢这里,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忘记很多不愿想起的事情。

    比如说碧姨与李家二少之间的恩怨,比如说李徘古拿枪指着我,冷冷地说,他本不在乎我命的事情。

    在这里,只要推开窗,就可以得到满目绿色。

    我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等待着我家相公采购食物回家给我做饭。

    然后便是守着自己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家相公就是景流湃,这是我对他新的称呼。

    因为他实在是对我太好,好到我只能以相公这种称呼来报答。

    我原本以为他当时用枪指着李徘古,只是为了我项链中的资料。

    但是当我把资料递给他之后,他却依旧义无反顾地扑过来用身子护住我。

    我不傻,也能从他的表情态度中了解到一些事情。

    所以,我叫了他相公。

    而且,他对我这称呼并不反感,于是,便这么叫下去了。

    这里什么都好,当然,要是没有隔壁的阿婆的话

第一点 不欢其人 (五十五)(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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