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我们同居都快半年了。
这天,当相公正在煮时,我收撑着下巴,忽然问道:“我们是不是要一直住在这里啊”
其实这句话没怎么经过思考,也没什么深意,在我看来,就等同于询问今晚是不是吃一样。
相公第一次没有立即回答我的问话,他像是没听见般,继续背对着我煮。
我没在意,拿着遥控板对着电视翻频道。
没多久,菜端上来了,我拿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
相公坐在我旁边,看着我。
他说喜欢看我吃东西的样子,说那对他的手艺是种无声的恭维。
其实也就是说我每次吃饭都狼吞虎咽得像一埃塞俄比亚的饥民一般。
居然说得这么好听,相公果然是一厚道人来着。
反正已经习惯了他的注视,我低头,旁若无人般地收拾着自己的盘里的。
正在兴头上,忽然听见相公问道:“不欢,你喜欢这里,还是城市”
我吐出一啃得光秃秃的骨头,想了想,道:“都喜欢,这里清静,而城市买套套会便宜点。”
我有信心,要是在城市里,我能以三折的批发价拿下套套。
相公嘴角抽了一下,自从上次我扛了套套回来后,他一听见这个词语就会产生这样的反应。
经过几分钟的恢复,相公被我轰散的元神返转,他试探地问道:“不欢,你到底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如果是以前,我确实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但是现在,我却很清楚:“有你,有,我就要这样的生活。”
第一点 不欢其人(六十八)(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