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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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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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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令,名叫沈佺期,年四十有三。

    此人是上元二年,也就是公元675年进士及第,由协律郎累迁至考公员外郎。后因受贿入狱,但不久之后便出狱复职,成为武则天极为宠信之人,后迁为给事中。

    此人在历史上,可算得上是毁誉参半。

    他与宋之问齐名,并称沈宋,近体诗格律谨严精密,是律师体制定型的代表人物。

    后人曾有评价:沈宋之新声,燕许大手笔,由此初唐之渐盛也。

    沈宋就是沈佺期和宋之问,燕许大手笔则是苏颋和张说。由此可见,在文坛之中,沈佺期绝对是一个宗师级的地位。但是,后人说起他的诗词时会予以肯定,但谈起他的为人,则大体上是以一种鄙薄的态度,对沈佺期的德行和人品极为不屑。

    而事实上,沈佺期得宠三十年,基本上都是在皇帝身边做应制诗,并未掌握过实权。

    此次暂领洛阳令,也是因为张同休被贬,武则天一时间找不到合适人选,所以让沈佺期暂代洛阳令的职务。一旦有合适的人选,沈佺期还是会回到武则天身边。

    杨守文知道沈佺期,也知道宋之问。

    但对于这个人的了解并不是很多,就如同他知道贺知章,但仅限于贺知章的诗词。跪求带着杨守文与贺知章从衙门里走出,直奔利涉桥而去。

    那利涉桥,正对南北二市,原本是一座浮桥。唐初时,利涉桥曾被破坏,唐高宗李治在显庆二年幸洛阳时,见中桥被毁于洪水,于是下令修复。利涉桥也顺带着,被重修了一次。然而在咸亨三年,司农卿韦机营建东都宫室,在中桥东部又修建了一座新中桥,南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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