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越差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认识了靓姐。她是这个城市里的人上人,穿着最大牌的衣服,拿着最昂贵的包包,最关键的是,她不用担心自己会饿肚子。
”跟着我干吧”
这是我认识靓姐的第二天她和我说的话,她说一定让我成为她那样的人。
年幼无知又有着极大的虚荣心的我,几乎就是不假思索的答应。于是就在我答应靓姐的第二天,我就搬出了地下室,靓姐为我在一家很不错的酒店订了一个月的房,我终于能在自己的房间里看见阳光了。
”一个月的时间,你会住到更好的房子,只要你有野心。我会让你越来越火”
直到靓姐和我这么说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她究竟是做什么工作的,但是我知道,她不会骗我。我受了这么多罪,我一定要成为这个城市的人上人,我暗自发誓。
混名媛圈子的大部分人都听说过盛世阳光,我十七岁时被靓姐带到这里,到今天为止,已三经年了。
三年的时间,我从一个无知少女,变成了交际圈里最火的名媛,但我到现在为止,依旧很恨靓姐,她确实让我成为了有钱人上人,但是也让我成为这个社会道德范畴里最低贱的人。
说实话,做这一行确实来钱很快,女人最大的天赋,就是会用各种手段让男人心甘情愿的为你掏腰包。出卖色相、撒娇、耍脾气,甚至出卖自己的肉体。
但聪明的人,就会出卖自己的智慧,或者就是一些小聪明。
作为女人,你必须要明白一点,就是男人。你要知道男人这种东西,越是得不到,才越是对你心痒
第一章 误入风尘(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