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
,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近不远的跟他走。
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救命,”
然而阿q没有说。他早就两眼发黑,耳朵里嗡的一声,觉得全身仿佛微尘似的迸散了。
至于当时的影响,最大的倒反在举人老爷,因为终于没有追赃,他全家都号啕了。其次是赵府,非特秀才因为上城去报官,被不好的革命党剪了辫子,而且又破费了二十千的赏钱,所以全家也号啕了。从这一天以来,他们便渐渐的都发生了遗老的气味。
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而城里的舆论却不佳,他们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样的一个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
注释
1本篇最初分章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自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四日起至一九二二年二月十二日止,每周或隔周刊登一次,署名巴人。作者在一九二五年曾为这篇小说的俄文译本写过一篇短序,后收在集外集中;一九二六年又写过阿q正传的成因一文,收在华盖集续编中,都可参看。
2“立言”: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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