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还有什么地方是比德国更合适的?
约翰不是没考虑过会纽约后重新创建一家制药公司,而且他也请老亨特拉尔帮忙开始做前期的筹备工作了,但是如果考虑到新药研发所需要的条件,约翰最终放弃了把公司主体放在纽约的打算。或许30年后他可以把公司迁过去,但是现在绝对是个极为错误的选择。
无他,没有人才而已。
这个时代的美国根本就找不出几个约翰需要的化学人才,这一点从老亨特拉尔的来信中约翰已经看出来了,老爷子登了几期的招聘广告才找到一个勉强过关的化学家,而纽约市除了一些简陋的小作坊之外,根本就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化工企业,染料市场几乎全都被拜耳等德国公司把控着。
事实上,直到一战之前全美国只有七家染料制造商,生产的染料只占美国人需要的百分之十还不到!相对于化工巨头德国来说,无论是人才还是基础,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美国都只能算是个婴儿而已,根本就无法支撑起约翰规划中庞大的制药公司!
不要以为约翰有了分子式之后,就可以通杀一切了。
即便约翰有着前世完整而清晰的记忆,也只能保证一些药物他可以在实验室中制造出来而已,但是想要大规模生产的话那就是另外一个概念,需要的是成熟而实用的生产工艺!
除了少数产品之外,大多数药物的生产约翰都是无法解决的。
这一点很好理解,约翰毕竟不是化学家,或者说即使他是化学家也不一定就精通化学产品的工业生产,事实上在这个各方面条件极为落后的时代,想要把一种化学合成产品大规模生产的话,需要大批
第七章 制药公司(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