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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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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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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满足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这家娱乐公司不能和艺海唱片有利益冲突!不能我艺海租给你的艺人最终为你赚个瓢满钵满,而我本公司除了一笔租赁费之外,便啥也捞不到了。简而言之,就是同行是冤家,凭什么我家的娃儿借到你家帮你赚钱?

    所以,再签这种租赁协议的时候,两家公司难免会互相扯皮,作为出租方更会提出若干霸王条款,诸如承租方公司若是给该歌手灌制唱片,所得各方收益必须给出租方至少百分之五十云云,而且唱片上还得打上“出租方旗下艺人某某某”,还有“出租方和承租方联合出品”字样!同时,该艺人在租赁期内,所有宣传推广,所有开支,所有分成乃至每个月的基本工资都得由承租方承担...........这不彻底是在坑傻小子吗?

    若是站在地球的角度讲,在李悠扬看来不可思议,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李悠扬却知道这是娱乐圈内一种再寻常不过的合作模式。

    而产生这种合作模式最直接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娱乐圈内弱者对强者的借势。

    对,是借势。

    在李悠扬的脑海中,这个世界的人口没有地球那么多,但是经济发展和人均生活质量却要高出地球不是一个层次,就从李悠扬当初那样穷困潦倒,还能租到天台小屋那么好的居住环境就可见一斑!

    同时这个社会的人们大都有一种天然的纯粹和潇洒,随时都能自得其乐,凡事都不在乎,虽然也会勾心斗角,也会拼得鱼死网破,但是却达不到地球上某些人类令人发指的境界。

    总之,这是一个相对乐观、随性、包容、豁达的世界。

    所以饱暖思**,

第四十一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下)(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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