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黑人在夜总会按录音跳舞的音乐,70年代实际上成了对任何时新的舞蹈音乐的统称。与摇滚相比,它的特点是强劲的、不分轻重的、像节拍器一样作响的4/4拍子,歌词和曲调简单。
当然,这个迪斯科也是李悠扬在地球上儿时不可磨灭的记忆之一,不为别的,就为在那个时代,李悠扬的父母都是由衷的喜爱这种舞蹈方式,换言之,就是那个时代正在流行迪斯科。
当年disco普及的程度却令人乍舌。在地球上。李悠扬的父母都是迪斯科的忠实拥泵,而且跳disco的服装无须过分讲究,然而最初在眩目的七彩光影里疯狂劲舞的英国年轻人不约而同地有着相似的打扮。
他们留着像干丝面一样的披肩发,穿紧身的白色衬衫,做旧的须边牛仔裤,在周身装饰着各种各样的闪光片、金属环等,并以同样的潮流流传至中国,造成一种惊心动魄的激烈氛围。所以,有社会、人类学家的研究结果表明,人类有歌舞的本能要求。而disco则为向来尊崇含蓄、文雅、礼仪、庄重的国人带来了一种使人耳目一新的选择。
跳disco须得忘记自己的身份、地位、学历,忘记一切有碍于你放开手脚狂舞乱跳的人格面具。在今天的disco舞厅,青年人穿着t恤衫、牛仔裤与高帮运动鞋步入舞池照样能找到心跳的感觉。白领男士西装革履从公司下班不换装就直接去disco舞厅赶场子。笔挺的西装在旋转的魔影里有几分怪异,但也没人指责你不合时宜,只要尽兴便好。disco对着装的容纳度已经变得很宽大。你甚至经常能看到北方的老头老太聚在公园一角,穿着臃肿的衣裤扭老年disco。
第501章 广场舞(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