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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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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04章 徽州商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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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陕西商人独享的“特区”政策,到明朝中叶为之一变。明弘治五年(1492年),主管财政和税务的户部尚书叶淇上任不久,就将输粮换引的“开中法”,改为以银换引的“折色法”。也就是说,商人不必再千里迢迢送粮食到边关,而是直接拿出白银购买盐引,即能获得贩卖食盐的许可。叶淇是山阳人(今江苏淮安),此举显然打破了陕西及山西等“边商”固有的优势,给了地理上更接近两淮、以徽商为主之“内商”进入利润丰厚的盐业经营的良机。

    自此,留在西北边塞种粮食已失去经济上的意义,陕西商人和山西商人一起,纷纷来到运河沿岸的两淮食盐转运枢纽扬州,成为专业盐商。据记载。当年会集扬州的陕西商人不下500人,名声显赫者有“三原之梁。泾阳之张、郭,西安之申,潼关之张,(他们)兼籍故土,实皆居扬”,这标志着一个冲出潼关、走向全国的陕西商帮开始成型。

    正是在扬州,他们与蓄势已久、雄心勃勃的徽州盐商狭路相逢了。

    明代科技名著《天工开物》的作者宋应星曾写道:(扬州)商之有本者,大抵属秦、晋与徽郡三方之人。清代陕西文人也称“淮盐以西商为大宗”。较早研究中国商帮历史的现代日本学者藤井宏则指出,在明代,作为盐商的陕西商人,实力曾凌驾于山西商人之上,其老家是三原县、泾阳县、绥德州等地。

    明代传奇小说家冯梦龙编写的《醒世恒言》中,有脍炙人口的名篇“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里面写到的富商孙富,便以寄居扬州的山陕商人为原型。同时期人撰写的各类文学或戏曲作品中,不时闪现山陕商人的影子,足见他们在当时社会生活中

第0504章 徽州商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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