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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钱就是将从事犯罪所得或进行非法交易的赃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转,掩盖其非法性质和来源,使之以合法的身份进入流通市场。这里的犯罪活动包括贩毒、绑票、勒索、恐怖活动、走私、偷税逃税等。
&黑钱”有三种方式据介绍,“洗黑钱”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与境外签订购货合同汇钱出去,这时通常得境内外互相配合作假单证;第二种是通过地下钱庄把钱汇出去;第三种是分散投资,把非法取得的资金化整为零。
&黑钱”一词来源&黑钱”一词最早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当时芝加哥黑手党的一个金融专家购买了一台投币式洗衣机,开了一个洗衣店。在每天晚上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把其它非法所得的赃款加入其中。再向税务官申报纳税,扣去其应缴的税款外。剩下的非法所得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
地下钱庄多出现在外向型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进行非法外汇交易的大部分是企业。原因是这些企业对外汇的需求量很大,但由于国家实行外汇管制,通过正常渠道得到的外汇数额有限。而且,按正常做法外汇从申请到真正能够使用,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和繁琐的手续。地下钱庄的非法交易手续简单,费用低廉,通常只收取1%到2%的佣金,对有关企业极具诱惑力。
作为金融服务的非法中介机构,地下钱庄通常的操作手法是,换汇人在境内将人民币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通过境外合伙人将外汇打入换汇人所指定的境外账户。现在,地下钱庄已经演变为非法收入的洗钱工具,在沿海地区更成为资本猖獗外逃的一个重要渠道。全球有‘黑钱‘
第0559章 黑钱(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