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记载,自洪武十六年(1383)起,历代琉球王都与中国建立贸易关系,与中国对朝鲜的对外关系一样。这种关系延续了整整五个世纪,日本庆长十四年(1609)发生日本萨摩藩(今鹿儿岛县)岛津氏收复琉球,琉球国在受到萨摩制约的情况下,依然和中国保持贸易关系。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更赐闽人三十六姓”入久米岛。这批中国移民主要是向琉球传授明朝的文化及工艺技术,企图同化琉球族。琉球王国被迫接受明政府的“赐人”,如1606年,尚宁王受册封时,便被迫赐明人归化。如从中国去的蔡氏为蔡襄的后人,林氏为林和靖家族的后人。与此同时,琉球王被勒令选派子弟到中国留学。
从1372年(明洪武五年)开始确立这种藩属关系,当时的明王朝封琉球王为郡王级王爵(同期朝鲜、日本为亲王级),这样一直持续两百多年,到清初1646年,清朝向琉球诏谕,琉球王遣使臣到中国朝贡,受到了顺治皇帝的接见,当时的清朝皇帝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二年进贡一次,并于康熙22年赐匾“中山世土”,现悬挂在首里王宫正殿上(为复制品,真品毁于战火),国人去琉球旅游时候必可见到。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尚氏王朝贡不绝,采用中国年号,沿用汉唐文化。1875年5月,日本派军队攻占琉球,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为了消失中流之间“宗藩关系”的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收复,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二品官爵)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国正密
第一百三十四章 天雄三镇(一)(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