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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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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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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宜川县的百姓来说,池乐川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与绝大多数缙绅不同。他的发家并非是依靠科举功名带来的政治特权,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他甚至都不能被列入缙绅的行列,因为他即没有担任过任何官吏也没有得到秀才的资格,他发家的渠道是一项很古老的行业——高利贷。

    对于习惯于银行基准年利率通常低于百分之十的现代人来说,古代社会的绝大部分借贷都可以被划入高利贷的范畴,九出十三归、驴打滚、羔羊利等等名目繁多的借贷方式都沾满了借贷者的血泪。但经营高利贷的难度不是借出去——在几乎没有任何社会福利制度的古代社会有太多不得不接受极为苛刻借贷条件的穷人,但要想收回本金和利息就难了。在通常情况下借贷人是不可能如数偿还本金与利息的,甚至连利息都无法照常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借贷人不得不出售仅有的牲畜、工具、土地甚至家人乃至自己来还债。不难想象。这种行为必然会引起借贷者的激烈反抗,也是违反当时的普遍道德的。只有那些拥有强悍势力而且极为凶狠,敢于践踏人类所有道德底线的坏蛋才能将这一行当经营下去,而池乐川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他的手下豢养了一百多个心狠手辣的无赖打手,专门替他做放债收账的活计。

    因此不难想象当池乐川接到催钱粮书信时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了,他甚至懒得将书信完完整整的看完一遍就将其丢到一边,如果不是弟弟池乐山的劝阻,那个倒霉的送信人连口茶都喝不上就会赶出去,甚至还会吃上几鞭子。在池大爷的眼里。他不去欺负别人就是积德行善了,啥时候还轮到别人来找他要钱粮的。

    相比起池乐川,他的弟弟池乐山就要狡猾的多

第一百零八章 栽赃(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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