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倒了不知多少贵族家的小姐。他倒好,最后竟娶了一名平民女子为妻,这事在当时也算闹得沸沸扬扬。见对方提到自己,普瑞斯也不好再保持沉默,朝争执的三人开口道:“领地能不能留下我不清楚,但王子殿下至少不会要你们的命。”
“哦为何”
“在要塞杀至少还能起到震慑作用,费劲力气把你们弄到这儿来,杀给谁看他的领民”普瑞斯摇摇头,“骑士团还没踏进边陲镇一步呢。”
没有冲进来烧杀抢掠,镇民自然就不会产生极端的仇视。因此对王子来说,杀给镇民看不如杀给要塞贵族看,没有在要塞杀,他们的命就算保下来了。
菲林想了想,点头道,“说的也有道理。请问你的名字是”
“普瑞斯.迪萨。”
“谢谢你的宽慰,迪萨爵士。”菲林投以谢意的眼神,拉着哈隆坐回到角落。
那名年轻人也一屁股坐下,靠着墙哼起歌来。
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自己的「镇定」,不过是强装出来的假象罢了。
普瑞斯心里清楚,自己实在不是个做骑士的料。他没有继承父亲的勇猛,也没有继承母亲的睿智,比起舞刀弄剑,他更喜欢打理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养养鸡鸭,在池塘边钓钓鱼什么的。披甲持剑为麋鹿伯爵而战实属无奈,别说杀人了,他连狩猎都不大爱参加。所以冲锋时普瑞斯尽可能冲在后面,没想到却捡回一条命。
等等想到这儿他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作为公爵手下的明星骑士,为什么菲林.西尔特也活了下来他不应该冲在第一位吗
“王子殿下要见你们,”卫兵忽然在门口喊
第一百三十二章 麋鹿骑士 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