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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十几日一晃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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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十几日,曲离笙和纪杞纱差不多每日都呆在一起。他早晨便会去西院接她,整个上午便在认字中度过,中午会送她去食堂与妹妹们用餐,下午又接过来练字,等时候差不多了便又送她回去。纪杞纱甚至觉得曲离笙都快成他保姆了的即视感。

    纪杞纱毕竟是现代人,这些字虽然看不懂,但是却胜在她了解这些诗词的汉字,所以认起字来也相当轻松了不少。只是在写字方面却有不小的难度,在现代时写字都是以圆珠笔、水性笔之类为主,毛笔的使用率简直少之又少,所以现在一使用起来就稍显不足了。力道不稳,笔画不均匀,这字写得也就难以入目了。特别是在手伤未好之时,总感觉握笔都不得劲一般。

    因为练字的缘故,纪杞纱有时会对曲离笙抱怨。起先曲离笙还会耐心地教导她,怎么握笔,怎么提笔,怎么收笔,如何悬腕等等,甚至还会寻来一些当世名人的字帖让她观看临摹。纵使这般教导也不可能马上让她就练成一手秀丽的字迹,还是需要她经常练字,领悟。本来嘛,毛笔字就重在一个“练”字。这基础都没有扎实就急着想飞,怎么可能会写出好的字来。所以再听到纪杞纱的抱怨时,曲离笙就当没有听到,紧闭着眼睛装睡,当然装着装着,时常还真睡着了。

    纪杞纱呢,抱怨其实也是一种抒发她烦闷的一种办法。练字其实是很枯燥乏味的,同时还伴随着金贵二字。枯燥是因为练字是长期坚持和反复琢磨的过程,有时紧紧是一个字都可以练一下午;金贵是这纸的价格似乎不菲,一想到这用出去的纸都是她自己掏钱的,她的心就痛的不得了。甚开始想念起现代的字帖,那是一种专门用来练毛笔字的

第三十一章 十几日一晃而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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