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宇拿出一份资料,开始介绍道:“刁爱青,1976年3月生,根据案发时据其20岁生日不到2个月。江苏姜堰市沈高镇人,身高在165公分170公分之间,中等身材,短发,微微有些近视,嘴角右上方有颗痣,体重不会超过50kg。其性格较内向,嗓音沙哑,说话语速较快。”
“1994年18岁的刁爱华第一次参加高考失利,进入姜堰育英学社复读。1995年9月,在第二次参加高考后,距离南大分数相差3分,后在其姐姐公公联系的关系下找到了南大一位系主任,进入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学习。1995年9月底或10月初,刁爱青进入南大,住在南大鼓楼下去南园4舍,并任宿舍长。”
“1996年1月10日,星期三,入学已3个月的刁爱青在中午回到了宿舍,下午室友去上课时因身体不舒服请假并未参加下午的课程,晚饭后她独自出门离开学校,据目击者称,刁爱青最后出现的地点是南大边上的青岛路,当时身着那时女性十分常见红色外套。根据同宿舍的女孩的口供,当时是有人违规使用电磁炉被发现,老师要求均摊罚款,刁当时是宿舍长,为此赌气离开学校散心。”
“之后9天,再无刁爱青的一切信息,直到发现尸块,家属报案才确定她的身份。”
姜震宇合上档案,巡视几个人道:“我先说说自己的看法,一个刚到南京三个月大学生,家境一般,学习一般,长相也不突出。社会关系很简单,应该能排除钱财和仇杀。根据同学说也没有发现刁爱青有异性朋友,整天单独进去。那个年代通讯不发达,只有公共电话,她除了家里,很少联系别人
第48章 心理侧写(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