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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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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高力士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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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感情动物,既然是动物就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悲欢离愁,高力士虽然是一名宦官,身体的残缺让他更加珍稀亲情,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希望想一个正常人一样老妻相伴、儿孙满堂,死后有人披麻戴孝给自己送终祭奠。

    人又是贪婪的,贪婪金钱、权力和美色,上至帝皇下到黎民百姓都有自己的欲望和梦想,不考虑人性的恶就看不见人性的善

    高力士不需要钱,也不贪财,钱财并非身外之物,只是自己不需要罢了。

    当官为了权力和金钱,捞钱的手段不碍乎两种,一种贪污受贿中饱私囊,一种利用权力之便以权谋私经商做生意。

    唐律规定:“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伯叔、堂兄弟姊妹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

    也就是说本人或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本人不得担任官职。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属于犯法行为。买卖货物,即使交易公平,也笞五十,显失公平,比照曲法枉断论罪。官员为官府做生意或亏损欠债,按坐赃减二等处罚。官员派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经商,如得利,官员不知,为无罪;知,比照官员家人在辖区内经商,官员知情之罪惩治。根据情节轻重,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也要笞四十到杖八十。官员家人在辖区内做生意赚钱,比照官员本人经商之罪减轻二等。官员知情,与家人同罚;不知,比照家人之罪减轻五等。监临之官比非监临之官及其家人经商处罚更严。

    自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官员的捞钱手段花样百出层出不穷,不让自己家人经商,就私下入股分肥、公权私用大开方便之门,这一点和后世官商勾结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说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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