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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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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第十九回打官司9不打不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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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期间欠费来源、破产组通知、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详细进行对质分析和研究,在很多问题上达成共识。形成共同确认的对话纪要。主要条款有五项。

    第一,破产兼并期间遗留问题应该执行破产法律,按照规定应该有破产组重新予以审核处理。

    第二,破产组重新成立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并依据政府指令而行。

    第三,破产组的审核工作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进行,证据不充分的不允处理。

    第四,第四在破产组重新成立、认真审核相关欠费问题之前,职工同意不再上访。

    第五,相关单位或部门应该积极工作,加快推动运机公司破产兼并遗留问题尽早公正解决。最终结果应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想职工代表说明。运机公司牵头应该每季度末向职工代表通报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当对话会相关参加人员签字的瞬间,于大勇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说不上来什么原因,为退休职工,更为自己,感觉很悲哀。

    不过,其他参会人员倒是兴高彩烈。职工代表是两位年过7旬的老同志,握着于大勇的手,一个劲说感谢!于大勇连烧通红,一个尽说惭愧!这样的对话会为什么不早点开呢?开这样的对话会有什么难的?花费了那么大人力物力精力打官司要的不就是这个结果吗?退休工人太好了,一纸遥遥无期的纪要,就让退休老工人感激涕零,这说明什么呢?!于大勇不敢多想下去,坚持要留老工人吃个便饭再走。职工代表说:有这个纪要和诸位领导的签名,比吃什么饭都好!你们加快工作吧,但愿在我们有生之年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钱!饭,我们就不吃了!不是不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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