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之一。
而以纯粹理性的逻辑思维为基础,并可以模拟已知模式的感性思维的菲碧明白,任何艺人对抗经济公司都只能得到其自身粉丝的支持,想要获得外界的支持,简直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无论艺人对抗经纪公司的起因是什么,最终结果顶多也不过是艺人获得表面上的胜利,但实际上艺人的损失是相当巨大的。
要知道,不仅仅是在亚洲国家,公众对于“忠”“义”仍然看得很重,这会让开启这种对抗的艺人,处于道德审判中较为弱势的一方——诚然,一时之间公众舆论可能会站在诉说自身委屈的艺人一方,但是从长远来看,冷静下来的公众,看到更多的证据之后,会有什么倾向性,就不言而喻了——相比一直都被认为是作恶一方的经纪公司,一直展现自己受委屈的艺人,会在公众冷静下来之后,损失更多的同情。
而更加重要的是,法律虽然是社会道德的底线守护者,但是它并不是以公众感情为基础建立的,而是以相对公平为基础建立的,不管是王子还是乞丐,都不应该有特权。
所以,菲碧的计划就是反向应用这个艺人反抗公司的模式,当然,如果冷不丁地单独让她去状告公司,只能产生一个结果,那就是公司会很轻易地收拾了她——注意,菲碧状告公司其实想要的是获得舆论对少女时代更多的好感,进而为少女时代转进国外市场打下另一个基础。
至于菲碧没有签署的新合约,事实上公司明白,他们根本无法强迫菲碧签署新合约,否则合约是无效的,这也是为什么在新歌公布之前,尽管公司一直强调不签新合约就不能发歌,但是菲碧却根本不理会,结果到最后,公司还是让没有签
第七百八十章 开玩笑?不!(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