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基本的以物易物,毛毡帐篷以血缘关系三五成群地扎在部落之间,帐与帐之间的空地相连便成了道路,每十几个几十个笑族群中便有一两个看上去比别人华贵的毛毡帐,部落中到处是猎犬,走到哪里都能听到狗叫,天空上偶尔传来一声响亮的鹰唳,听上去空灵而寂寞。
这里与汉家城郭差的太多,用了很长时间,这座在燕北看来风餐露宿般的部落便完全展现在燕北面前。而在他看来,鲜卑部落中唯一可取的便是他们对军事的成就了。那些削掉头发的鲜卑马弓手在部落中随处游曳,间隔不过百步便会遇到鲜卑人巡逻的队伍或是哨台上的发式诡异的胡人弓手虎视眈眈。
当他们徒步走到属于素利的高大毡帐,望着帐外竖立起丈高的长幡,就算是燕北也不禁出言赞叹,“阁下的毡帐真是好气派!”
风卷起金钱豹尾,长幡迎风招展,上面用兽血写着燕北看不懂的鲜卑文,令燕北感受到浓郁的异域风情。男人总是爱极了幡与旌旗一类的东西,因为这些迎风展起的物件是一种象征,象征着男人的血与刀刃的光。
看到燕北的目光注视在豹尾幡上,素利舔了舔嘴唇,带着骄傲与崇拜的目光对燕北说道:“燕将军,这杆长幡就像您军队中的旌旗一般,素利的先祖为保住这杆豹尾幡不知流了多少血。
燕北笑笑,点头说道:“燕某很清楚……为了旌旗之上能书写吾之姓,燕某也不知杀了多少人了。”
作为庶民尚且不如的奴隶之子,他不应当拥有野心,因为整个天下的人都不会认为他有配不上这个野心的能力,尽管他所谓的野心只是想要过上与贵族平等的生活。但谁又知道人的野心
第七十一章 旌书吾名(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