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又禁止家人“同室内息”,使父子、男女有别。
此外还“平斗俑、权衡、丈尺”,统一度量衡,推行县制,商鞅将全国的小都、乡、邑集合成四十一县,破坏了旧贵族的封邑,加强了国家的集权。
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方便了税收和交换。对赋税制和俸禄制度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之法规定,农民“致粟帛多者”可免除徭役与租税,不努力耕作或弃本逐末者全家被罚为仆人,而且凡有二子以上不分家者“倍其赋”。
后来又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承认土地私有权,为中央集权经济的发展铺平道路。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避免私斗,奖励战功,按照军功大小取得贵族爵位,实行二十等爵制,除世卿世禄制,按贵族爵位高低分配田宅,无军功者不可得爵,私斗者受罚。
“军功爵”是缴杀敌首级数作为晋爵受奖的依据,此举打破了世卿世禄的官制,士兵斩一敌军官马上可晋一级爵位,较之魏国只赏铜八两的规定高得多。有了军功即使是仆人也可以得到升官,没有军功即使是过去的贵族也只能享受平民待遇。
秦国平民从此有了用战功改变自身地位的希望,军人也成了最荣耀的职业。立军功者能升官晋爵,极大地刺激了秦人的生产积极性和为国作战的勇气,掠地和缴获愈多也使秦国论功行赏愈有了资本。如此循环,秦军是愈战愈强,成为一支令东方诸国丧胆的虎狼之师。
商鞅变法的核心思想是重刑、弱民、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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