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守法良民,会愿意出五百大洋,自己将自己赎出去么?如果聂飞,真是个有身份,有地位之人,倒能理解。可是,他的安居证,上面写着,他就是四处做点小买卖,当个行脚商人。而且,他一时之间,凑不够钱,竟然打了一张,六百大洋的欠条。并且承诺,三天后就兑现。我也是一时鬼迷心窍,竟然答应了。”朱慕云说。
“还有一种可能,他仅仅是为了想早点出来。因为拿不出这么多钱,只能写欠条。从一开始,就准备耍赖。”李邦藩说。
“局座英明,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小子可能犯了什么事,怕我们查出来。”朱慕云一拍大腿,是啊,自己担心什么呢?
因为朱慕云早就知道聂大辉的身份,所以,他的分析和推断,都是以聂大辉是九头山的三当家,作为依据的。但是,如果忘记这个身份,完全可以将聂大辉,定位为一个,只是想赖账,要逃避打击,隐瞒了其他罪行,才急着出去之人。
只要不是抗日分子,无论是政保局还是宪兵分队,都不会太过认真。哪怕真是江洋大盗,如果没跟日本人为敌,都只是小案子。
所谓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心情。一旦涉及到政治的案子,比如说涉及到国、共人员,或者其他抗日分子的案子,都是大案要案。
还有像发生在法租界的抢劫案,闹得满城风雨,算是中案。因为涉及到日本人,也有了政治因素,所以也是必破案。
如果只是小偷小摸,就要看办案人员的心情了。心情好,就多去查点线索,认真对待。心情不好,把案卷扔到角落里,永远也不会去理会。
比如说杨志,就是个很好
第八百二十九章 推卸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