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特以每年十一月选,次年三月止为要。
贞观十九年十二月末。
太宗闻禇遂良报,道:
“主上时于定州有疾,刘洎马周乃前视之。归后,臣问二人如何,刘洎乃道:‘军国大事不足忧虑,但循伊尹、霍光之事,辅幼储,诛异臣,自然安定。”
太宗不悦,乃召刘洎亲问之,刘洎乃道:
“臣当日归后,乃言‘圣体有痈,心中甚惧’,并无其他。”
适逢马周亦立于侧,亦可作证。
太宗犹豫,乃再召禇遂良入内问之。
禇乃道:
“臣所闻此言时,马周并不在侧。且刘洎为人,主上素知,臣不曾枉言。且其时多有他臣在场,主上可询之。
臣愿立誓,若臣果有假言祸于刘洎之心,当不得良所,死之游离,子孙亦不得安然也。”
太宗乃不疑,遂召禇遂良所指之臣——皆关陇一系重臣——乃入,询之,果有此言。
太宗大怒,遂下诏,赐刘洎毒酒一壶。
事传,朝臣皆无相助之意,唯马周曾叹刘洎可悲。
刘府之中,刘洎临引决前,乃泣,密告次子弘业道:
“儿当知为父之冤,皆乃禇遂良所为,其后使之人,乃长孙无忌。此关陇一系日成大龙,来日必会危及社稷,儿当设法使主上明知此事。”
弘业乃含泪誓曰:
“儿此一生,不除禇贼,誓不为人!”
刘洎又请纸笔,欲以临表上请太宗。然前来所监之宪司竟不与之。
刘洎怨愤,乃无奈以毒酒入腹死。
金乌渐逝,玉兔初升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