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边开枪射击,不知道是不是人品的爆发,这移动的射击竟又直接触发了武器本身的嗜血效果,将伤害的百分之十转化为生命值。
以黎破晓目前的伤害来看,普通一击能够造成零防御怪物六百多的伤害,也就是说,每一次射击他都能回复60多的血量。
而每一秒他能够开三枪,也就是说一秒能够回复180的血量嗜血效果只能持续十秒,加上饰品回复能力,那就是一秒回240血。
脑海中飞速地计算着这些数字,他的目光再次盯上了法丝,抓住一个玩命打,这就是他的宗旨
在黎破晓还是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时候,他也因为得罪过同学而被堵在放学必经的小巷内,而后被上演了惨无人道的暴行,但从来不轻易服输的他哪里肯乖乖被打,在抱住一个身材和他差不多人的大腿将他拖到在地上后,丝毫不顾及他人的拳头,捡起一块砖头就朝着那人的脑袋玩命地砸了起来,一开始那人还在反抗,而后开始了求饶,但最后还是被他砸的不省人事。
再后来,又一群人找上了他,而那时已经学会了散打的他,在将所有人放倒后,依旧挨个实行了惨无人道的虐待,自此他在校园的名声也越来越大,但也从此走上了安稳的生活。
当然,现实与游戏不同,游戏内先清理掉一个最有威胁的敌人,这是所有玩家都知道的事情,毕竟承担一份伤害与多份伤害的感觉绝对是不同的,但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不自觉想起自己的奋斗史,那个时候,好像真的很刺激啊
法丝此时经过回复血量还剩下四千,而此时才注重装备效果的他则选择了利用短刀先攻。
之前他打出的
第十一章:先杀一只回忆下童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