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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母子乱伦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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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神秘”性就表现在近亲相交和。他的第一任王后便是他的母亲娣娣,为他生了兩个女儿。第二任王后是他的表妹妮弗瑞。第五任王后则是他和母亲娣娣生的女儿,也替他生了兩个女儿。在托勒密王朝,希那伊法老竟然同时迎娶母亲和妹妹,作为他的王后和妃子;直至公元二世紀,亚历山大城仍有半数婚姻是母子、父女、兄妹婚配的。整个古埃及史可说“以始,以終”。

    刘达富:另一个的古文明是古波斯帝国,古波斯帝国也有许多国王娶自己的母亲为后。古波斯祆教圣典甚至鼓励母子婚姻,并视其具有神圣的宗教意义,这点与当时中亚若干波斯语系游牧民族盛行母子婚姻似乎有关。在古波斯帝国的疆域中,历史上的很多民族是没有禁忌的。《旧约圣经》记载,犹太先祖就以母子交配、父女交配、兄妹交配繁衍后代。有趣的是,《旧约圣经》为罗马人列出了一长串禁忌的名单,却独独漏掉了儿子不许揭开母亲下体这一项,难免让人想入非非。

    徐元寿:古代西亚作为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也是的发祥地。小亚细亚的西台王国女王曾先后以弟弟和两个儿子为王夫;罗马帝国至少有兩个和亲身母亲的皇帝。其一是狂杀基督徒、焚烧罗马城的尼禄。他的母亲为了控制尼禄不惜以母子为手段,可惜皇帝儿子搞过母亲后为了摆脱控制仍然无情的杀死了母亲;另一个是喀拉古利皇帝的太后母亲,以母子为手段,成功的控制皇帝并掌握权势。而南美的印加帝国,王室也盛行婚姻,国王通常和自己的母亲结婚。

    刘达富:作为法老或国王,全国的女子尽在其控制之中,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占有,为什么偏偏要实行呢?难道是他们道德败坏?还是他

古代母子乱伦是合情合理合法的(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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