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绝不会交谈,更不会说话,亦不会再面对面或相靠而坐。
威儿,我的画最近被一个法国人买了。对方很喜欢,然後打算和我签约。但签约前,对方要我去一趟法国谈合约内容,只是,我又不放心我老公……因为我们还没和好嘛!威儿,我怕他真的趁我不在去找其他女人生孩子。所以啊!你要不要住我家几天?就我去法国那几天就可以了……
若是以往,我当然是想也不想地拒绝这种听起来有点荒谬的事情,但此刻,我却犹豫了。
我想逃。我想逃开此刻的生活。
我不想在家时必须以假面具示人,我不想在房里时被迫当哑巴,我更不想时时刻刻得避开似乎为了要刺激政情主动离婚而故意和我亲近的暖暖。
我真的好累,再加上前阵子欢儿和我闹得有点不愉快,也让我无法就这麽直截了当地一口拒绝她的请求。
因此,我对著电话另一头的好友说:我考虑看看。
婚姻不像婚姻了。即使我继续留在尤家,也没有什麽快乐可言。
再说,政情和我又不是因爱而结婚的。只要我没有离婚的打算,就算我们双方不住在一起,那也没什麽不妥的。
反正,即使我们两人睡在同一间房,睡在同一张床,我们之间也清白得很。
他不爱我,我也没爱上他,趁现在划清关系也是好的。这绝对是好得找不出不好的缺点的好。
若我搬到欢儿家小住,或许政情也可以顶著探望我,而光明正当更频繁地外出找周芬栗,甚至,他还可以像那晚那样,留宿在外也说不定。
就冲著这几点来看,若我说要离开,尤
第 10 部分(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