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随狗”,和“从一而终”。一个大学堂校花一时鬼迷了心,嫁给一个一字不识的强盗,婚后发现他还染有国际梅毒,且有三期麻疯,并且每天抽她一顿皮鞭,她如果忍耐,圣崽们认为那才是美德,这种礼教,不是吃人是吃啥。
自由恋爱乃二十世纪新兴的玩艺,但最初仍是偷偷摸摸。至五四而一变,成为半公开状态,未婚男女即令并肩而行,也没有人失惊打怪。至抗战而又一变,女的虽挂到男的臂上,也不保证她一定嫁他。至台湾而又一变,简直可以和美利坚相比,同居者有之,玩一些时作鸟兽散者有之,情奔私奔者有之,形形se色,叹观止焉。这里面有一种自然的趋势,那就是民国初年的恋爱,差不多都是林黛玉、贾宝玉之型,缠缠绵绵,持之以恒,我有一个朋友,他和他的太太相恋达十四年之久,真是惊天地而泣鬼神,教人吓一大跳。而以后每变一次,恋爱的时间便缩短一次,将来总会发展到早上认识,中午即爱得不可开胶,晚上就去法院公证,吹吹打打兼急急忙忙的入了dong房。
婚姻的稳定与否,很多人以为跟恋爱的久暂有关,恋爱的时间越久,把对方认识得越清,善者娶之嫁之,不善者踢之使滚,如此便万无一失。假使只认识三天就行婚嫁,婚嫁后再发现毛病百出,那才真正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何如当初多想一想哉?这种理论,猛一瞧真可以置诸四海皆为准,俟诸百世圣人而不惑。但问题是,天下gen本就没有那种能够四海为准,百世不惑的学问。
记得抗战开始的那一年,柏杨先生在某衙门当官,请了一位专家讲演防空之术,讲了足足三个小时,他讲得满头大汗,台下听众频频昏
第13章(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