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这个小地方,小到连新闻主播都算是名流。艾瑞克总是把真话说得一针见血,让人无比沮丧。
可是,我好像无法不写到汤姆。我的专栏常会写到他,不能没有交代就突然消失;我会据实以告。然而这会牵涉到几个原则,还有一个问题。首先,这种分手方式太令人难堪;这是我挂上电话那一刻的感觉。如果不是一屋子人当场看到我被抛弃的方式,我认为我很可能会把故事稍作更改,让汤姆的行为不那么伤人。
这不是要保护他,而是保护我自己。
另一个问题则是,我该怎么写。我怎会跟这么差劲的人在一起?这幅拼图骤然间失去太多块,即使我搞得清楚,也没办法在专栏里交代,这个我完全不了解的人为何出现在我的生活中。读者更会看得一头雾水吧。这些是原则性的问题。
特殊的问题则为:汤姆是律师,他已经明白地要求我不要把这件事写出来,我如果明知故犯,会不会吃上官司?根据我的经验,许多作者一天到晚担心他们写的东西会被告上法庭,那些忧虑多半是无中生有;但是,以我的情况,可能性非常大。尤其,专栏里用的都是真名。我没办法另外取名字,我会搞混。而且个人的
背景细节也都几乎没有更改。教人写作的书总是千叮万嘱:“认得出来的细节”务必改写,但我就是做不到。
有件事我要先说明,早在波姬?小丝演出“我爱苏珊宝贝”(Suddenly Susan)那部电视喜剧,对通俗文化造成冲击,并使得描写单身女性日常生活的专栏变成既无聊又愚蠢而且了无新意的陈腔滥调之前,我已是写这种专栏的作家了。而当这类专栏大行其道的时候
第 2 部分(T)(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