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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季之笑着点头,唇角的弧度刚刚好。
“接受?”
“好。不过,有钱少爷,我的生活可没你那么悠闲。”
“我知道。”
陈季之怎么不知道,那天只是见了他住的地方,他就知道成煜可能是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不会有什么黑帮的地下事项,但是肯定有小混混之间的斗殴,比如成煜这次受伤。所以总的来说,陈季之已经做好心理准备。
他不相信这种事只有他做好准备,只有他一个人需要去习惯。
是的,他是富家少爷,去接受一个混混的生活需要适应。可是相对成煜,一个混混,他的生活和陈季之是截然不同的,去接受一个连衣服摆放顺序都会固定放好的少爷,何尝不要去适应?
所以,在答应陈季之的时候,成煜也在许诺去适应陈季之的生活。
陈季之很开心,他愿意去了解成煜,而刚刚好成煜也愿意让两个人更接近。
☆、第三十四章:好基友?
虽说要去了解成煜,但不急于一时。一个下午聊了些简单的话题,无非是些对蓝山咖啡的看法,然后陈季之就一个人静静讲起来他怎么喜欢煮咖啡,咖啡怎么煮。
长久的,成煜没有吭声,让陈季之以为他已经失去兴趣了。余光看一眼,发现成煜一脸的关注,心里有些窃喜。看了看时间,再看天色,已是黄昏。
很简单的晚餐,很简单的相处,没什么大问题的样子。但是沫沫在上来给成煜换药时,却一直用有些古怪的眼神看着陈季之。那欲言又止的模样,陈季之真的怀疑难道自己有什么地方表现的太明显,而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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