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在我尝到这种滋味的时候,我明白了,老爸这种牛犊一般的疯狂应该属于那首名诗里面形容的那样——天生我材必有用,千“精”散尽还复来。
就这样,我在观赏着老爸老妈的床戏中度过了我的童年。那一年,老爸30岁。在拥有了自己的种——就是我以后也继续拥有着那块合法的土地。这块土地风景不错但还不太肥沃,他不分时间、不分地点、日以继夜、废寝忘食、一年四季在地里折腾。但是广种必然薄收,老爸再怎么折腾,也没能捣弄出来一个弟弟妹妹什么的。
终于到了我要上小学的时候了,因为在村子里面,我家里还算的是富裕的了,老爸把我送到县城里的小学上学,和我同去的的还有村长的儿子——李明。这个是他的大名,不过我从来不这么叫他。就好像他从来不叫我大名一样。他只称呼我猴子。只因为我的毛发比较茂盛,和传说中的某种动物比较相似。不过我也称呼他阿黄,因为他的头发有些发黄。还因为这个名字在村子里有很多狗狗也这么叫。
他是一个和我弹玻璃球从来没有赢过的主。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反应迟钝的家伙居然比我要收县城里的老师喜欢。我也知道,象我这样一个整天只知道打架、掀女孩子裙子的家伙是不可能被老师们宠爱的。可是我还是不能忍受阿黄居然比我收欢迎。甚至比我刚更加入少先队。所以后来我一直认为,那个戴在脖子上红彤彤的东西除了擦鼻涕方便一些就没有别的用处了。
小兰是我第一个女性朋友,其实说朋友还不如说是我威胁的对象更恰当一些。
只因为她在班里是长的最可爱的一个,最起码我只这么认为的。按我们那个年代的审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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