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突厥攻入五原城地第一人。
林晚荣长声而起,刀片一搅,血光飞溅中,那突厥大马被他一刀一剖两半,突厥骑士重重摔落在地上。林晚荣疾步上前,聚起所有力气,一刀捅进胡人胸口,长长的血迹冲天而起,正落在他头盔上,脸上,火热的鲜血刺激地他浑身沸腾,有一种熊熊燃烧的感觉。
林晚荣长长怒吼一声,哗啦自那胡人胸前拔出长刀,血气冲天而起。
“杀啊——”他聚起毕生力气,气壮山河一声大吼。
“杀啊——”,众将士受他鼓舞,胸间热血瞬时点燃,无数的叫喊声冲天而起,勇猛的大华儿郎冲出掩体,便与胡人重骑战在一处。
突厥人的凶悍果然名不虚传,骑术精良,刀法精湛,身高体壮,力大无穷,从没有多余花样,那每一刀下去都有千钧之势。
这一万精兵都是林晚荣从山东**来的精锐,在大华已是首屈一指,杀伤力不可谓不强,但与胡人重骑比起来,差距仍是明显。与胡人鏖战之中,体力与经验上的差距便逐渐显现了出来。
突厥人的刀法简单实用,几乎每一击都是致命的,大华将士们却是热血沸腾,悍不畏死,以无比地信心,弥补着身体上的劣势。
双方激烈厮杀,突厥人不断的折戟,也有无数的大华儿郎就此倒下,胸前的汩汩鲜血,染红了大漠的尘沙。
到处都是刀光,到处都是血迹,小小的五原,平地上的堡垒,瞬时便演变成了大华与突厥历史上,永远都会铭记的一个坐标。
“啊——”惊天的长嚎响起,一名大华将士杀红了眼,竟是一把甩开早已被胡人砍断了的大腿,鲜血汩汩
第五二一章 血色夕阳(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