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压有潜力的新兴生产商,事实上,也是国际航空航天界生产商们的一次博奕。
那歼-14的实验权虽然放在国防星手上,但是所有权却是沈飞的,若得不到中国国内军方和沈飞的同意,光凭林默那句“单挑”,国内怎么可能同意这么儿戏的事情。
最多把属于林默私人所有的p-51“野马”拿过来给他做炮灰机罢了,若是歼-14出点三长两短,国防星和沈飞的人还不肉痛死。
了解到内情的人,其实已经隐隐感觉到这又是一次中国沈飞和美国洛克希德.马丁的较量。
歼-14“鹰隼”的开发,本来就是针对f-22“猛禽”,两者迟早是要较量一下,只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罢了。
“蓝色冲击波”飞行表演队的日本飞行员驾驭“猛禽”挑战,沈飞只不过恰如其会的将计就计罢了,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恐怕还不知道他们挑衅事件中的中方当事人飞行员恰恰就是他们欲置之死地的目标之一罢了。
就算美国人和国际专业情报公司追踪,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林默竟然以跨**方转乘的方式到达法国。
一分长,一分强;一寸短,一寸险。
这句话应用到战斗机上也同样适用。
根据法**方的限制,两架战斗机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飞行竞技,不允许超过界限,而且还在区域边界四面设置了多台雷达和防空导弹,只要一有意外发生,就会不顾飞行员的死活,直接发射导弹给予击落。
毕竟空载的战斗机若是坠落地面,陨爆的威力也不会比导弹小多少。
反正交战的双方都不是法国人,更不是欧洲人
第四百七十七节 - 谁才是世界上最凶的鹰(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