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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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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贼心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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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抵触呢?

    辩证的焦头最终集中在这一点上面,尽管历史上的各个朝代其实治国核心仍然是法,但是都用儒做了包装,或者外儒内法,或都阳儒阴法,但是哪怕人人心知肚明,这法家的东西却是绝对不能搬上台面的,因此,儒才是基调,才是法的核心。

    而儒家,重的是理,天理、国法、人情,三者必须统一,明天理、顺人情,这才是合格的法。一直以来的儒家之法,都要求执法者应天理顺民情,屈法而伸清,循经义而折罪,主要原则就是原心论罪,既主观上恶性的有无和大小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也就是说,主观动机是好的,违法也无罪。主观动机是恶的,合法也诛杀,方可惩恶扬善。

    因此自古以来才有许多貌似不合法,却被法律却允许的行为,比如同居相为隐(一家人里有人犯了罪,可以为他隐瞒,不必承担举告和举证责任,大逆之罪除外)子不言父过,存留养亲,五服定罪等等。

    这就是几千年来由天理国法人情三大要素构成的独特的中国法律,它超乎寻常的稳定,直到大明这个时代,还从不曾有人把它打破。

    而杨旭先占了理:私产是受包括的,禁止他人侵占;又占住了义,父母之庙堂受辱,为人子者自当洗雪,这是孝义。

    而杨氐族人所谓的索赔、挨打、受辱、耕牛被杀等等,一切的一切,都是他们犯错在先,而且是触犯了大义之道才酿成的,因此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杨旭不应受惩。

    这个辩论结果出来以前,王洪睿王大人已经写好了判词,他才不管那些人聒躁些甚么,徐增寿已经把皇太孙的那番仗义执言带到了,皇上说

第130章 贼心不死(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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