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的部落建制和生活方式,希望让他们尽量和大明边民融合杂居,同时以先进的生产方式,逐渐渗透到这些以游牧和狩猎为生的部落中去。
松的方面,是洪武元年时起,禁了胡语胡姓;洪武四年起,禁了胡礼;洪武五年起,强令蒙古人、色目人不许与本族内嫁娶,违者治罪……”这实际上也是朱元璋谋求民族融合的手段。还有比婚姻嫁娶更好的融合方式么?一旦他们与汉人结成家庭,其生活方式、思想意识渐渐就会发生变化,与夏浔的目的其实并无二致。
但是夏浔反对这一政策,因为这种想法是好的,可实际上这种不合情理的行政性命令,根本不存在推行的可能。就像到了现代,法定婚姻年龄是二十多岁,可南方有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根本不予理会,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照样嫁人生子,计生委的人敢去干涉么?闹大了就是民族性质的事件,只好听之任之。
胡人的礼法虽不似汊人一般重视传承和祖宗,可是强迫其改姓更名、换一身汊服,这也是令其极为反感的,这种形貌上的变化,并不能改变他们的本心,而且施行起乘非常困难。就像朱元璋不许没有功名的商贾、平民穿丝绸一样,只要人家家里有钱,大不了出门的时候外边套一伴布衫,在家里时更是一身绫罗,谁管得着?
少数民族更是这样,这种强迫性的政令,只能让他们在户籍登记时胡乱取个汉名,出门在外时穿一身汊衣,而且这还是特指北京、大同等一带地方,在辽东地区对归附的部落,朱元璋担心他们骄悍野蛮,与汊人生事,对他们的安置基本上都是划地自治,这种情况下推行以上政策更是绝不可能。
至于强迫的禁止本族内部嫁
第607章 皇上太客气了(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