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保有量,装备的使用情况等等。。。。。。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由他过目认可。
没办法,谁叫他是舰队的总指挥官呢?
辛普森忽然觉得,接受这次任务或许是个错误。
他一直认为,指挥舰队作战是件轻松惬意的事情————命令一下,万炮齐发,所有敢于阻挡在面前的物体,都会被热能大炮和高能激光全部炸成飞灰。然后。自己只需要在下属和士兵崇拜的目光中,登上舰桥的主席台。以充满威严和男人气概的声音宣布————“欢呼吧!这一仗,我们赢了。”
很奇妙,很激动人心,很是令人热血沸腾。
只要是个男人,做梦都会想要这么做。
如果被联邦军最高司令长官知道辛普森内心的这些想法,一定会愤怒地让他脱下军装,暗地转身。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开步滚蛋。
战争哪里会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尤其是在舰队战中,死亡和受伤在所难免。尤其是身在旗舰上的指挥官,往往会招致密集炮火的攻击。挥挥手就能打赢这种事情,只有在电影里才能看到。
很不幸,辛普森对战争的全部概念,正是来源于电影。至于军校,他的确是在里面呆过。不过不是坐在课堂里面听讲,而是假装在训练中受伤躲到医院里,抱着漂亮的护士妹纸在病床上躺了几天,再通过议员舅舅戈德伯格的关系。弄到了那张盖有红色天使印章的毕业证明。
因此,他完全有理由认为,所谓战争,其实就是动动嘴皮子,让手下去操心费神,自己坐享其成的美事。
然而他很快发现自己错了。错得还非常离谱。
第二百一一节 补给(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