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魏文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四章、人治社会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杀,虽然大快人心,但要是一板一眼按照法理来算,阳球连屈打成招都算不上——他光打了,根本就不需要你招。

    听到卢洪这么一说,是勋就不禁悚然而惊。他站起身来,绕着屋子徘徊好了几圈儿,才突然一拍手掌,把事情彻底给想明白了。终究他是来自于两千年后的灵魂,那时候虽然也说不上是彻彻底底的法制社会,但建设一个法制社会的理想已经深入人心了,程序违法的危害也广为人知了,这就在他头脑中形成了一个极大的盲点——这可是东汉末年唉,不要以为有份《汉律》摆在那儿就是法制社会啦,这年月还是彻底的人治啊!

    如今自己肩负一郡的监察大权,更重要的是,深受太守曹德甚至是刺史曹操的信任,对于一桩小小的案子,说翻就翻了,对于一群小小的贪官,说办就办了,难道曹氏兄弟会打自己的回票吗?关键不在于证据充分不充分,而在于自己是否能让它显得充分,在于道理上是不是能够自圆其说。而且,这道理还不是摆给天下人瞧的,而只需要摆给曹氏兄弟瞧就行,他们说通过那就通过了——正是所谓的“长官意志”: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这一层想通以后,是勋立刻坐下来弹劾成阳县三名官吏贪赃枉法,贿赂上官,把自己的种种分析全都详细地列给曹德看,至于证据不证据的,那重要吗?写完了叫一名家奴拿着,顺便带上那口箱子,连夜出城,前往济阴郡治所定陶。他要是光派个家奴出城,肯定会使耿县令他们疑心,可要是再带上贿赂,对方就会以为是督邮着急把钱送回家里去哪。

    等家奴出了门,是勋想了一想,又问卢洪:“宁可之案,固然可以说动曹济阴发回重审,也可如卿所

第十四章、人治社会(4/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