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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二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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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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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但是,快乐原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是性冲动的作用方式,它是难以教化的,会一再地发生,或者通过这些冲动的行为,或者在自我中起作用,它压倒了现实原则而伤害整个生物体。

    同时,用现实原则对快乐原则的代替无疑只能解释一小部分而不是大部分痛苦经验。在自我向更加高度协调的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在心理器官的冲突与分裂中产生了另一个经常的“痛苦”根源。器官所承受的几乎所有能量都来自天生的本能,但并非都能发展到同一阶段。那些特定的本能或者它们的一部分在不断发生的过程中被证明与其他那些可以融合到自我统一体中的本能的目的和要求是不一致的。于是它们被压抑过程从这个统一体中分裂出去,保留在心理发展的较低阶段,失去了得到满足的可能性。就像对性冲动的压抑那样容易发生。如果它们获得成功,即通过迂回的道路得到直接或替代性的满足,那么这种成功会被自我体验为“痛苦”,否则的话,它会引起快乐……

    这里所说的两个痛苦根源仍然无法包括我们痛苦经验的大部分。但是正如其他人会说的那样,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证明,其他痛苦的存在并没有违背快乐原则的统治地位。我们所体验到的大部分“痛苦”是知觉的,要么是未满足的本能所驱使;要么是外部世界某种东西的作用,这些东西是痛苦的,或者可以在心理器官中引起痛苦的预感,并被心理器官认为是一种“危险”。对于这些冲动要求和危险威胁的反应,是心理器官实际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反应,它可以受到快乐原则或对它加以改进的现实原则的正确引导。因此。似乎没有必要对快乐原则作过分的限制。不管怎么说,正是对于外部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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