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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花儿,那些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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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强挤出两滴悔恨的泪水,指着他脑门说: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人了。你甭想欺负我,否则我打得你头脑开花满地找牙。

    那时候我强悍得就像只母老虎,把朝晖得一步步往后退,直到最后关门进了卫生间。从那天起我们的角色定位就是每次我发了火他就装孙子,在我面前哭着喊着要我原谅他否则他活不下去了,也就是说,他经常都在做错事。我把那些事通通叫做〃对不起我的事。〃

    而冯桥和朝晖从生下来就认识了,因为两家有着某种言不明道不白的世交关系,反正据说也就是冯桥的爷爷是朝晖的外公当年从抗美援朝的战场上给扛回来的。所以朝晖跟冯桥打小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小学时候就整天戴着红领巾一块儿尽干坏事儿。高考那年他们还约好了要去清华大学当害群之马,结果不幸被清华招生办狠狠一刷,可怜兮兮的到了四川。还好在那遥远的四川,有一个学校愿意收留他们,接受他们这样的害群之马。虽然大学里像他们这样的害群之马很多,多得数不过来,不过一提到有人愿意收留他们,俩人都还感激涕零的。

    我的经历跟他们很像,所以我一直觉得这叫缘分,这是随波逐流的结果。

    我最先认识的是朝晖,认识他的那天成都刮起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大风。成都是很少刮风的,不像北京,没事都能把树刮得颠来倒去,所以我预感会有事情要发生,而往往我的预感又比较灵,特别对于坏事,那才叫一预言一准儿会发生。

    那天我站在食堂门口跟人吵架,自以为练就了三寸不烂之舌就可以走遍天下无敌手,谁知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更有强中手,偷车的还把车主骂得差点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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